(组织部 纪委办)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及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10月12日,学校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邀请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亐道远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解读。校纪委书记马志超出席讲座,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解读中,亐道远重点介绍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各种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让大家清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区别、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和行为。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讲解中,他重点解读了检举控告的对象、受理检举控告的方式、监督检查部门处置线索的方式、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法》适用于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岗六级及以上)干部,院系、其他教学教辅机构从事管理事务人员,机关管理人员,校属企业管理人员、后勤中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管理职能的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通过以上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辅导学习,全体领导干部树立了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律的理念,一致表示要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按照党纪国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公权力。